299空间正义视域下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形成逻辑黎庶乐李昕蔚**【摘要】20世纪六七十年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实现空间转向,“空间正义”问题日益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和无产阶级解放政治学的重要议题。不同性质的空间形式所创造的价值规范是完全不同的,西方左翼空间正义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对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理解与诠释。中国特色土地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得以形成,其中凝聚的更多的是中国空间正义的思想特征与学术智慧。因此,梳理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形成逻辑,必须从中国空间正义的内在规定性来反思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困境和推进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形成,进而揭示它超越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逻辑进程。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形成过程中,不仅深入思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空间形态,还创造性地探索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区域平衡协调发展策略和建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关键词】空间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不仅影响着人类生存的空间性变化,也体现了空间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本质意义。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通过资本市场空间挤压人类的生存空间,利用空间占有和分配的不平等通过占有他人的劳动来积累与增殖资本,最终使空间的物权与人权相分离。这造成了人类生存的自我空间分离的矛盾,也由此揭示了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制的非正义性本质。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被赋予了土地制度的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过程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从土地改造到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土地的公有制改造,消灭了旧社会的剥削关系,确定了人民在使用土地中的主体地位,初步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城市土地国有制并存的局面。然而,简单粗暴的土地公有制改造致使农村集体的空间权力过大,损害了农民个体的空间权益,最终导致农民丧失了生产的积极性,农业问题层出不*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空间理论的范畴与逻辑研究”(项目编号:20BZX007)**黎庶乐,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李昕蔚,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300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总第31期2023年第1期穷。第二,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当时全国范围内相对落后的生产力现状和推进工业化与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