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3期(总第194期)������学�习�与�探�索Study&Exploration���������No.3,2011��������Seria.lNo.194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以德国艾尔弗斯案为例张��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中国现有的宪法解释学研究多注重宏观的理论研究和法哲学层面的思考,缺乏在个案中对宪法解释的理解和分析。艾尔弗斯案在德国基本权利教义学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此案来观察和说明德国宪法法院对诸种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论证和判决的过程,可以为中国当前的宪法解释学研究提供有益的思路与借鉴。关键词:宪法解释学;宪法解释方法;德国艾尔弗斯案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11)03-0110-05��Pieroth/Schlink,Grundrechte.Staatsrecht�,25.Auf,l2009,S.3.收稿日期:2010-10-20作者简介:张翔(1976�),男,甘肃张掖人,副教授,法学博士,从事宪法解释学研究。��近年来,宪法解释成为中国宪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然而,现有的研究多重视宏观的理论建构与法哲学层面之玄思,缺乏在个案中对宪法解释的理解和分析。宪法解释以实践为指向,对宪法解释的研究也应以具体之解释实践为首要素材。本文尝试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957年之�艾尔弗斯判決�(Elfes-Urteil)(BVerfge6,32)为例,来观察和说明德国宪法法院对诸种宪法解释方法的运用,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论证和判决的过程,以期裨益于中国宪法学界对宪法解释之研究。当然,以一个个案来做如此大题目的文章管窥蠡测之弊,但无论如何全面而深刻之分析却一定要依赖于此种个别研究之积累。��一、艾尔弗斯案诉愿人艾尔弗斯1933年以前是中央党在国会的代表,并且是普鲁士国家议会的成员,1927年被任命为克雷费尔德(Krefeld)的警长。1933年,因为政治原因被解职。1945年他被选为门兴格拉德巴赫的市长。1947年作为基督教民主联盟的成员,被选为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议员。作为�德国人联盟�领导人,他曾激烈批评联邦政府的政策。特别是,他认为联邦政府的国防政策阻碍了德国的统一。在联邦德国国内和国外的多次活动和研讨会中,他都公开表达了这些观点。1953年,艾尔弗斯向门兴格拉德巴赫的护照管理局申请延长他的旅行护照,但他的申请被拒绝,拒绝的法律根据是1952年3月4日通过的护照法的第7条第1款a。护照法第7条第1款规定,�有以下情形,不得签发护照:a持有护照的申请人危害联邦德国的内部或外部的安全,或者联邦德国的特别重大的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