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税务研究》2009.5总第288期政的变迁过程。③“公共财政是作为一种随市场经济的产生而产生、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财政模式,首先它是国家通过税收等手段筹集收入以为公众提供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的政府经济行为;其次它是高度民主化的财政,它能最大可能地反映公众的意志,体现财政的民主性原则;再次它是高度法治化的财政,真正做到依法理财,体现财政的法治性原则。”④宪政制度的形成和确立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它最先在英国产生,随后传播到美国和法国,直至为整个现代社会所接受或借鉴。回顾宪政历史不难发现,财政问题在宪法和宪政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公共财政与宪法和宪政制度是相伴而生的。无论是英国的《大宪章》,法国的《三月大敕令》,还是美国的“独立战争”和“制宪斗争”,其中无不贯穿着作为财政收入基本形式的税收利益冲突。在这个层面上,可以说财政制度孕育、催生了现代宪法和宪政,宪法和宪政就是围绕着财政制度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财政制度、尤其是其早期的税收制度是这些国家宪法和宪政制度历史演进的极重要一环。正如查尔斯·比尔德所说“在社会的巨大转变中,例如在制成和通过宪法所引起的剧变中,经济的‘力量’可说是原始的或基本的力量,而且比其他力量更足以‘解释’事实”。⑤论公共财政制度的宪政基础◆李元起王飞内容提要:本文分析了公共财政和宪政的历史演进过程,指出宪政与公共财政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公共财政既是宪政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宪政也是公共财政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的发展和完善必须以宪政为基础。宪政以贯彻和实行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规范和代议制度(或代表制度)为基本特征,因此,现代公共财政必须以由宪法规范确认、受议会(或代表大会)决定和监督权为发展完善的基础。从宪政基础角度探讨当今中国公共财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之路,对完善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公共财政宪政宪法税收立法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性的日益突出,公共财政与宪政的关系问题已成为法学界特别是宪法学界和财税法学界的热门话题。有的学者在研究财政问题时显示出了对宪法与宪政问题的浓厚兴趣,他们把“主要调整财税法领域的一些根本性事项,如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权力的分配、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等法律规范称为“财政宪法”。①有的学者在研究宪法问题时也对公共财政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