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卷第1期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Vol.32No.12012年1月AcademicForumofNandu(Journalofthe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Jan.2012收稿日期:2011-11-17作者简介:莫于川(1956—),男,重庆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政府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宪政与行政法治方面的研究。法治视野中的我国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建设———论《行政强制法》的立法工程与实施工程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摘要:行政强制权力的行使具有特殊性和现实性,《行政强制法》制定工程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和基本品格,在深入转型发展的新时期颁行《行政强制法》具有法治发展意义;制约行政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是行政法治的永恒话题,《行政强制法》围绕这一核心价值力图建立起完整的原则体系和规范体系,形成有效约束行政强制权力的制度体系,由此形成了本法的一些创新亮点。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行政强制法》留下若干立法遗憾,需要通过后续努力来完善。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设定制度;实施制度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320(2012)01-0090-07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于2011年6月30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政府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弥补了行政法律规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缺口。这部历经12年的漫长立法过程,研究、起草、审议、修改、再修改、再审议、不断修改……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一部行政法律,何故走得如此艰难?扮演何种现实角色?将会带来什么影响?需要给予何种关注和进行哪些准备?一、行政强制权力行使的特殊性和现实性行政权力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掌控公共资源最多、干预能力极强的国家权力之一,其中的行政强制权又是最具有强制性、控制性和风险性的国家权力之一,行政强制行为是确保行政目标得以实现的强有力手段。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和行政管理实务中,常常出现一些特殊情形,需要扮演着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者角色的行政机关,通过行使行政强制权作出行政强制行为,以实现维持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管理目标。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手段作保证,那么遇到行政相对方执意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出于公益考量需立即增加特定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或限制其权利行使的情形,行政机关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