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日本人最后期限策略的使用在谈判中,日本人最善于运用最后期限策略。德国某大公司应日方邀请去日本进行为期四天的访问,以草签协议的形式洽谈一笔生意,双方都很重视。德方派出了由公司总裁带队,由财务、律师等部门负责人及其夫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代表团抵达日本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在前往宾馆的途中,日方社长夫人询问德方公司总裁夫人:“这次是你们第一次光临日本吧?一定要好好旅游一番。”总裁夫人讲:“我们对日本文化仰慕已久,真希望有机会领略一下东方悠久的文化、风土人情。但是,实在遗憾,我们已经订了星期五回国的返程机票。”结果,日方把星期二、星期三全部时间都用来安排德方的旅游观光,星期四开始交易洽商时,日方又搬出了堆积如山的资料,“诚心诚意”地向德方提供一切信息,尽管德方每个人都竭尽全力寻找不利己方的条款,但尚有6%的合同条款无法仔细推敲,就已经到了签约时间。德方进退维谷,不签,高规格、大规模的代表团兴师动众来到日本,却空手而归,显然名誉扫地;签约,由许多条款尚未仔细推敲。万般无奈,德方代表团选择后者,匆忙签订了协议。摘自郑方华主编《销售技能案例训练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