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情况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能源安全、生态环保、水资源承载能力等形势任务,进一步强化煤炭主体能源地位,按照严控增量、强化指导、优化升级、安全绿色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不含煤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下同)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从严从紧控制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和新增煤炭消费量,《方案》明确的每个示范区“十三五”期间2000万吨新增煤炭转化总量不再延续。确需新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确保煤炭供应稳定,优先完成国家明确的发电供热用煤保供任务,不得通过减少保供煤用于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此前未纳入《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规定,根据项目原料、用能、水资源等要素保障条件,经评估论证并纳入《方案》后,由省级政府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二、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在《方案》明确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布局基础上,按照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存量现代煤化工项目加快实施先进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新建煤制烯烃、煤制对二甲苯(PX)、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可降解材料等项目重点向煤水资源相对丰富、环境容量较好地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根据资源环境禀赋和承载能力,优化传统能源产业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煤化工产能。对于现有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较大的地区,鼓励通过上大压小、煤炭用量置换等方式实施新建项目,避免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承担相应的技术创新示范升级任务,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产业技术优化升级,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推进高性能复合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