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14日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实施)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3年,抓好市重点项目850个左右、省重点项目150个左右,完成市重点项目投资2000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1.强化有效投资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20.83亿元。其中,用于市属学校、公立医院、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资金22.77亿元,城市路网、河道、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8.05亿元,水利、园林、保障房等建设资金7.48亿元,以及地铁运营补贴、迎亚运地铁恢复道路以奖代补、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资金42.53亿元。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专项债储备需求1200亿元,占全省份额15%以上;力争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储备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占全省份额15%以上;力争企业债核准150亿元,发行150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年新增建设用地3万亩,争取报省独立选址项目用地1万亩,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2000亩。探索建立市级重大产业项目部门联合评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级统筹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4.加强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允许“十四五”时期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政策,开展开发区(园区)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外项目简化审批流程。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也要管项目”的要求,细化推进2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实现交通投资动能转换,加快地铁四期、机场高铁、中环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