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5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阈下内地与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之比较■刘祎徐子月(湖北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2)[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分别是内地、香港两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通用法和基础法,二者在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性质、基本内容等方面具有趋同性,又在制定背景、立法技术、具体内容等方面不尽相同。藉由对两部法律的系统比较,本文分析了两域为实现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所开展的关键制度设计,并结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从制定程序到法律内容都体现了对“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和中央保留管治权底线原则的坚持,因此堪称央地之间合意立法的一项典范。[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中图分类号]D676[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5-3980.2023.01.007[文章编号]1005-3980(2023)01-0053-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之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维护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1]在国家安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大背景下,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适应新时代国情的新型国家安全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2]在其指导下,我国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工作快速有序推进,特别是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接着,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港区国安法》),填补了香港行区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治漏洞,为完善总体国家安全立法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这两部新法案,加上200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澳门国安法》),以及其他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立法宗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一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的《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和《澳门国安法》都上承我国宪法,是对宪法中“国家安全条款”及“特别行政区条款”的具体实现,同时又分别是三地维护国家安全的通用法和基础法,为三地国家安全领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稿日期:2022-12-05基金项目:本文得到了《湖北大学法学院教研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