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真题卷【题+答案】第一题(案例分析题)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消费3000元。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故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王某果然认错,支付了30000元。王某发现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王某、刘某恼羞成怒,准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因为担心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挟持,离开酒店。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武某等人见状遂让四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林某、丁某二人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题目一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吴某行为性质的定性关键看被害人是否存在“处分意识”。如果有,成立诈骗罪,否则成立盗窃罪。关于“处分意识”的争议观点具体如下:1、观点一成立诈骗罪。基本的处分意识说,即认识到自己将某种财产转移,但不要求对财产的数量、价格等具有完全的认识a。本案中,被害人王某对处分财物(即餐费)是有基本认知的,只是对该笔费用的数额不清楚,按照上述观点,可以认定王某是存在处分意识的,所以行为人吴某成立诈骗罪。2、观点二成立盗窃罪。完整的处分意识说,即不仅认识到自己将某种财产转移,还要求对财产的数量、价格等具有完整的认识b。本案中,被害人王某对自己处分的财产的数额没有充分的认识,按照上述观点,不能认定其存在处分意识,所以行为人吴某成立盗窃罪。关联知识点盗窃罪诈骗罪题目二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何罪?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深蓝法考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属于拘禁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适用加重法定刑。理由如下:1、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同时司法解释规定“债务”的含义包括合法之债和非法之债。本案中,行为人王某、刘某只是为了要回被多刷的27000元餐费,属于为了索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形,应成立非法拘禁罪。2、根据刑法238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