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考试科目:综合课2科目代码:821适用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第1页共2页一、概念辨析题(每题6分,共48分)1.单方行为与双方行为2.质权与留置权3.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4.遗失物与埋藏物5.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6.表演权与表演者权7.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8.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二、论述题(第1题15分,第2题20分,第3题22分,共57分)1.试论物权法定原则。2.论述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原则。3.请结合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和2015年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论述举证时限制度的发展变化。三、案例分析题(第1题23分,第2题22分,共45分)1.甲从乙处借款200万元投资股市,以自有价值260万元房产作抵押,同时为担保债权履行,又有甲的朋友丙为乙作连带责任保证。债权到期后,乙要求偿还,甲因股市暴跌亏损殆尽,无力偿还。遂与乙约定以该抵押的房产作价180万元抵偿债务,剩余20万元债务乙仍有权向甲追偿。问:(1)甲乙双方约定的抵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的债权人丁以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向法院请求确认甲乙间的抵偿协议无效,有无理由,为什么?(3)甲房屋的承租人戊以其先于甲乙间的抵押登记签订租赁协议,要求以200万元行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有无理由,为什么?(4)乙其后以甲仅清偿180万元债务,向丙追偿剩余的20万元债务,问丙可否抗辩?为什么?宁波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上)考试科目:综合课2科目代码:821适用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第2页共2页2.张某生前一直与其大儿子张甲共同生活,共同居住在广州市A区,其二儿子张乙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张某死后,遗留有位于广州市B区的四间平房。张甲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出卖,得款80万多元。事隔不久,张乙得知其兄将父亲房屋卖掉,便要求平分房屋款。张甲认为父亲死后丧葬花费均由自己一人操办和承担,张乙未尽养老送终的义务,房子应由自己继承,两人未达成协议。张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在诉讼进行中,张甲和张乙的叔叔张丙向法院主张这四间房应归其所有,并向人民法院出示了其兄留下的遗嘱。在开庭审理时,张甲因争执激烈,情绪激动,突发脑溢血死亡。张乙见其兄已死亡,遂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回答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1)哪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