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第八章章解决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制度1Z308010建设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Z308012民事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1、仲裁(1)《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由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依法处理的行政仲裁(2)仲裁的基本特点:①自愿性;②专业性;③独立性;④保密性;⑤快捷性;⑥域外执行力2、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公权性、程序性(一审、二审和执行)、强制性1Z308020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制度制度1Z30802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的法院管辖1、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Z30802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的法院管辖2、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①移送管辖:指已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②指定管辖:指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以及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申请或共同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案件管辖法院。1Z30802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的法院管辖3、管辖权转移(1)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时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批准(2)下级法院对其所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认为有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1Z308021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的法院管辖4、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2)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4)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1Z308022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1、当事人: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2、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