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学】Museology0引言2021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大幅提高了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进一步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些修改给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版权管理带来了哪些新的启发呢?在著作权方面,我国的立法并不落后。1990年《著作权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为国家法律文件,并于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明确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2008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2010年又对《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著作权法》再次修改,其中作品数字化成果的版权及其传播成为博物馆数字化发展不可规避的问题。这里涵盖了博物馆的收藏、保管、研究、陈列、教育等所有内容。①博物馆数字化的主体为博物馆内的藏品,将有形的物质载体转换成数字格式存储并传播,是博物馆数字化的主要内容。藏品数字化过程中形成一系列声像资料,如何认定和管理这些声像资料的著作权是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的重要问题。同时,新媒体环境下,作品数量巨大、种类繁多、传播便捷,给博物馆在传播过程中数字化成果著作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涉及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版权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藏品数字化后其声像作品的版权认定和保护,二是声像作品在新媒体传播方式下,其版权许可的管理问题。1新修订《著作权法》几点变化的解读本次《著作权法》的修订共涉及6章67处,涵盖了作品创作、传播、使用、管理、保护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的修正。这里主要针对《著作权法》中部分涉及博物馆藏品和藏品数字化的内容进行梳理。1.1作品的定义2020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将“作品”定义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共包含九项内容,其中第六项“视听作品”取代之前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该定义中变化最大的内容。本条法的更改,解决了日益发展的产业界保护需求与现行《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间的矛盾。例如,2016年北京中科水景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西湖风景名【作者简介】胡鸣,本科,副研究馆员,就职于北京鲁迅博物馆,长期从事文物管理和利用工作,研究方向:文物利用和博物馆研究。从新修订《著作权法》的几点变化看博物馆藏品数字化版权管理摘要:2021年6月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