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管理制度(试行)1/6公司债权管理制度(试行)一、目的为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加快资金回笼,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各控股合资公司等各项债权产生主体(以下统称各公司)。三、债权定义3.1应收账款: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合同/订单已经签订而产生的预收账款;因产品、商品已经交付或者劳务已经输出而产生的应收款项。3.2其他应收款:类似于备用金、租金、保证金(投标、履约、服务、质量等)、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各项政府奖励、补贴、税务退税等。3.3本制度所述债权,如无特别说明,应指本节第3.1条“应收账款”的定义。四、总体管理要求4.1对于各项债权需要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各部门及各责任人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管理相应债权,目标统一为降低公司应收账款数额,改善公司现金流。4.2加强对债权原始凭证的管理,改善公司各债权产生主体的债权原始凭证的管理现状,为债权回收及诉讼增加成功可能性。公司债权管理制度(试行)2/64.3推广信息化系统应用,做到各部门与财务信息系统对接并能一致且可以相互核对,系统中数据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努力实现公司上下“一本账”。4.4建立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依据客户信用记录确定合同付款方式、账期等。目标为实现资金安全回笼,降低坏账、呆账风险。4.5建立应收账款催收机制,责任到人,以此作为部门对个人的绩效考核依据,同时也是公司对部门的绩效考核依据。4.6建议逾期账款催收机制,依据逾期天数、金额、信用记录确定催收方式,包括催款函、律师函、现场催收、诉讼等。五、债权管理细则5.1债权管理岗位职责5.1.1销售员5.1.1.1各笔合同/订单的销售员为该笔合同/订单未逾期债权的催收人员,为债权第一责任人,对债权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债权回收应纳入销售员绩效考核并在销售人员离职或调岗时作为与公司结算收入的依据之一。5.1.1.2销售员应负责未逾期债权的整理、记录和催收工作。应负责债权资料的完成性,比如原始合同、到货签收单、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及时将上述材料交回公司归档。5.1.1.3销售员应负责配合公司法务部对公司债权的监督检查工作,应负责配合公司法务部对公司逾期债权的催收及诉讼工作。比如提供债务人联系方式、协助联系客户、协助搜集证据等。5.1.2销售主管5.1.2.1各业务单元销售主管为该团队内非逾期债权的第二负责人,负责管理、监督、指导销售员的债权管理和催收工作。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