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gJiaCanMou|植保技术742023.5·下浅谈农药经营许可续证工作的实践与探讨李明苗王健生江丰袁登荣*(江苏省南京市植保植检站,江苏南京,210000)摘要:为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要求,促进农药经营有序开展,规范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农业农村部于2017年颁布第5号令出台《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正式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规定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在市场上自主经营农药,农药经营者需在2018年8月1日前申领到《农药经营许可证》,否则将按照无证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截止目前,部分农药许可证5年有效期即将届满,已陆续进入到延续换证期。本文针对农药经营许可续证工作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解读,指出在续证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需要提高的地方,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农药经营许可;续证;对策中图分类号:S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94(2023)05-0074-03作者简介:李明苗(1986—),男,研究方向:植保技术研究推广。通讯作者:袁登荣(1970—),男,研究方向:植保技术研究与推广。随着倡导退林还田、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产量的呼声越来越高,农业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开始受到人们的关切和重视。在利益的引诱下,农药经营门店可谓是层出不穷、数见不鲜,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问题有所抬头,甚至出现在互联网上违规销售限制性使用农药的现象,给农药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和新的挑战。虽然,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农药行业规范化经营氛围有所改善,但是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依然存在购销台账未及时记录、可追溯系统使用不熟练、农药包装废弃物销回收制度不落实、销售限制性使用农药未实名购买等问题。因此,对这些问题的综合整治就显得愈加急迫,而此次经营许可续证就可视为一个很好的治理窗口。1续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部分要素发生变化时,未能及时申请变更。部分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经营者名称、法人等要素发生变化,甚至关门停业后,本应提前30日向当地所属辖区发证部门提交相对应的变更申请材料。但是,少数农药经营单位并没有及时申请许可证变更、重办或注销,从而导致许可证原始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给实地检查、许可证延续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此外,个别的农药经营者出于自身业务扩张的需要,想扩大经营范围申请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但是,在申领到新证后,没有及时将旧证予以注销,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5条的相关规定[1]。1.2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