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研究2023.2〔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形式主义的生成与治理体制机制研究”(21BZZ105)〔作者简介〕卢志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剩勇,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杭州310058。数字技术协调行政组织何以可能?———论技术性协同治理的效用及其限度卢志朋陈剩勇〔摘要〕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工具,数字技术具有协调多部门多行为主体开展集体行动的天然优势,已成为地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策略性选择。各个地区充分运用数字技术,通过创新“网络+网格”“线上+线下”“技术+制度”等方式,实现了政府与社会、政府横向部门间以及纵向层级间的技术性协同,在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社会治理碎片化、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基层政府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数字技术与行政组织两者的关系并非总是相得益彰的,而是存在内在的张力。技术性协同治理将数字技术吸纳到科层体制之中,仍然面临着脱嵌化治理与行政化程度的提高、技术赋权的非均衡性与选择性分流、部门惯性锁定与官僚惰性等限度。因此,需要进一步超越技术性协同治理的缺陷,优化技术性协同治理体系,实现数字技术与行政组织的协调。〔关键词〕数字技术;官僚组织;技术性协同治理;协调机制〔中图分类号〕D63-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2-0114-09一、现象与问题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发生了重大变化。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通讯技术,具有协调多部门多行为主体开展集体行动的天然优势,在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社会治理碎片化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了地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策略性选择。例如,上海的“一门式服务中心”、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江苏的“不见面审批”等举措,都成为了新时代地方政府运用数字技术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鲜活素材。需要指出,这些地方治理创新形态的共同特征是通过发挥信息通讯技术在组织运行过程中的协调功能实现治理目标。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催生了协调的需求,协调是公共管理的永恒主题之一〔1〕,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共管理就是一门协调人类共存与合作、具有社会管理工程特性的大学问。〔2〕·411·DOI:10.13903/j.cnki.cn51-1575/d.2023.02.009其中,官僚体制、市场机制、社群机制是三大重要的协调机制,它们有效地克服集体行动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