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11Q/TZJHC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ZJHC0001-2013代替Q/TXJHC001-2010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蒸制面点食品2013年5月27日发布2013年7月17日实施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Ⅰ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企业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蒸制面点食品》标准。本标准代替Q/TXJHC001-2010《蒸制面点食品》,主要修改如下:——取消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理化指标中含馅类的产品水分统一修改为≤60%——增加了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增加了农药残留量和兽药残留限量的要求。——取消了理化指标中馅料含量占净含量的指标。本食品安全标准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增丰本标准批准人:吴春水Q/TZJHC0001-2013的历次版本的发布情况为:——Q/TXJHC001-2010——Q/TXJHC001-2007——Q/TXJHC001-2004Q/TZJHC0001-2013-1-蒸制面点食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为主要原料,或同时配以单一或由多种配料组成的馅(或拌)料,以酵母菌为主要发酵剂经水蒸制成的面食系列主食产品。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无馅类蒸制面点食品以小麦粉、大米、杂粮为主要原料,以酵母菌为主要发酵剂蒸制而成的产品。2.2含馅类蒸制面点食品以小麦粉、大米、杂粮等为主要原料,同时配以单一或由多种配料组成的馅(或拌)料,以酵母菌为主要发酵剂蒸制而成的产品。包括肉菜类、豆馅类、糖馅类等含馅的产品。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小麦粉应符合GB1355的规定3.1.2大米应符合GB1354的规定3.1.3玉米粉应符合GB/T10463的规定3.1.4红小豆应符合GB/T10461的规定3.1.5黑米应符合NY/T832的规定3.1.6精猪肉应符合GB2707的规定3.1.7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3.1.8麻酱应符合Q/CYQYX0001(芝麻酱与花生酱)企业标准的规定3.1.9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3.1.10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3.1.11绵白糖应符合GB1445的规定3.1.12赤砂糖应符合QB/T2343.1的规定3.1.13食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14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3.1.1花椒应符合SB/T10040的规定3.1.16酵母应符合GB/T20886的规定3.1.17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1.18糯米粉应符合LS/T3240的规定3.2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的质量应符合GB1886的规定Q/TZJHC0001-2013-2-3.3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