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晟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BSB0001S-2018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2018-06-27发布2018-06-27实施上海晟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发布SHQB前言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是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标准主要参照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025—2014《预包装冷藏膳食》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上海晟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晟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江燕、许有成、丛峰松。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SHQBQ/TBSB0001S-2018预包装冷藏膳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厂生产预包装冷藏膳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签标识和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农副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非发酵豆制品、食用菌、蔬菜、水果等主要原料,以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淀粉等为辅料,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料酒、酱油、食醋、花生酱、芝麻酱、番茄酱、蚝油、腐乳、香辛料等调味料,经腌制、调味、热处理或杀菌、冷却、包装,在0~4℃冷链条件下贮存、运输、陈列、销售的预包装冷藏膳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术语和定义3.1预包装冷藏膳食指采用冷链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直接提供给流通渠道及消费者的预包装冷藏膳食(含米饭、面食、菜肴等)。3.2冷链(也称“冷藏”)工艺食品工厂从原料进入生产车间就进行过程控制,经过常温杀菌、初加工、精加工、高温杀菌、冷却、调配、分装等流程,热处理的中心温度须达到72℃以上,经过热处理的物料在1小时内将中心温度降至常温,2小时内将中心温度降至≤4℃,并保持物料中心温度恒处于0~4℃;在10℃以下环境中进行分装、包装;在0~4℃条件下贮存、运输、销售;食用前需加热至72℃以上。4要求4.1原辅料要求所选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a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按GB/T5009.56规定的感官检验方法检查。组织形态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馊味,无酸臭及哈喇味等异味。杂质外表及内部均无肉眼可见杂质。a适用于热加工完毕至食用前处于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