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APJ0012S-2020221243S-20202020051620230515**Q/QAPJ备案号:221243S-2020有效期至:2023年05月15日乾安县潘家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QAPJ0012S-2020谷物粉类制成品2020-04-19发布2020-04-19实施乾安县潘家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QAPJ0012S-20201谷物粉类制成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玉米粉为原料,添加土豆淀粉、木薯淀粉、食用盐、饮用水、食品添加剂(碳酸钠)、食用酒精,经混合、和面、压制成型、阴干、真空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谷物粉类制成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5小麦粉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463玉米粉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T29343木薯淀粉GB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GB31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LS/T3212挂面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QAPJ0012S-2020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小麦粉应符合GB/T1355的规定。3.1.2玉米粉应符合GB/T10463的规定。3.1.3土豆淀粉应符合GB31637的规定。3.1.4木薯淀粉应符合GB/T29343的规定。3.1.5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3.1.6食用酒精应符合GB31640的规定。3.1.7碳酸钠应符合GB1886.1的规定。3.1.8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淡黄色或乳黄色取试样250g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形态并品尝滋气味滋气味气味正常,无霉味及其它异味组织状态粗细均匀圆形条状,外形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