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20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2016-12-23发布2017-06-2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5009.206—2016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T23217—2008《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GB/T5009.206—2007《鲜河豚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和SN/T1569.2—2013《出口河豚鱼中河豚毒素检测方法第2部分:小鼠生物法》。本标准与GB/T5009.206—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增加了净化步骤;———修改了酶联免疫吸附法。GB5009.206—201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河豚鱼肌肉、肝脏、皮肤和性腺组织中河豚毒素的测定。第二法适用于河豚鱼肌肉、肝脏、皮肤和性腺组织中河豚毒素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河豚鱼、织纹螺、虾、牡蛎、花蛤和鱿鱼中河豚毒素的测定。第四法适用于河豚鱼肌肉、肝脏、皮肤和性腺组织中河豚毒素的测定。第一法小鼠生物法2原理根据河豚毒素易溶于酸性溶液原理,试样制备后经两次乙酸溶液(0.5%)煮沸提取,20000g离心收集上清液,将两次上清液合并定容至25mL,用于小鼠生物试验。根据小鼠注射试样提取液后的死亡时间,查出鼠单位,并按小鼠体重校正鼠单位,计算确定河豚毒素含量。3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为GB6682规定的三级水。3.1试剂3.1.1冰乙酸(CH3COOH)。3.1.2氢氧化钠(NaOH)。3.2试剂配制3.2.1乙酸溶液(0.5%):将5mL冰乙酸用水稀释至1L。3.2.2氢氧化钠溶液(1mol/L):将40g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3.3标准品河豚毒素(C11H17N3O8,CAS号:4368-28-9),纯度≥98%,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3.4实验动物小白鼠:体重19.0g~21.0g,无特定病原体级(SPF)昆明系雄性健康小鼠。4仪器和设备4.1均质器:≥12000r/min。GB5009.206—201624.2电子天平:感量0.1g。4.3离心机:离心力≥30000g。4.4秒表。5分析步骤注:为避免毒素的危害,应戴手套进行检验操作。移液器吸头等用过的器材、废弃的提取液等应在氢氧化钠溶液(1mol/L)中浸泡1h以上,以使毒素分解。5.1试样制备5.1.1冷冻河豚鱼样品将样品装于密封塑料袋内于自来水水流下快速解冻。解冻后用水洗净,用滤纸吸干,分解成肌肉、肝脏、皮肤等部分。分别称量后将各组织剪碎,充分均质。5.1.2新鲜河豚鱼样品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