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26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2016-12-23发布2017-06-2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5009.262—2016Ⅰ前言本标准代替GB/T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4.8溶剂残留测定”,GB/T5009.117—2003《食用豆粕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6溶剂残留的测定”;本标准与GB/T5009.37—2003和GB/T5009.117—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修改了溶剂残留的分析方法;———修改了标准曲线的绘制方法;———修改了结果的计算公式。GB5009.262—201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用粕类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植物油、食品加工用粕类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基体植物油和被检测样品同一种属,经过脱臭脱色等精炼工序得到的精制植物油或在室温下经超声波脱气的植物油,基体植物油溶剂残留量应低于检出限。2.2基体粕和被检测样品同一种属,经深加工或实验室加热后完全除去溶剂残留的食品加工用粕。基体粕溶剂残留量应低于检出限。3原理样品中存在的溶剂残留在密闭容器中会扩散到气相中,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可达到气相/液相间浓度的动态平衡,用顶空气相色谱法检测上层气相中溶剂残留的含量,即可计算出待测样品中溶剂残留的实际含量。4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4.1试剂4.1.1N,N-二甲基乙酰胺[CH3C(O)N(CH3)2]:纯度≥99%。4.1.2正庚烷(C7H16):纯度≥99%。4.2试剂配制正庚烷标准工作液:在10mL容量瓶中准确加入1mL正庚烷后,再迅速加入N,N-二甲基乙酰胺,并定容至刻度。4.3标准品溶剂残留标准品:“六号溶剂”溶液,浓度为10mg/mL,溶剂为N,N-二甲基乙酰胺。或经国家认GB5009.262—20162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其他溶剂残留检测用标准物质。4.4标准溶液配制4.4.1对于植物油,称量5.0g(精确到0.01g)基体植物油6份于20mL顶空进样瓶中。向每份基体植物油中迅速加入5μL正庚烷标准工作液作为内标(即内标含量68mg/kg),用手轻微摇匀后,再用微量注射器迅速加入0μL、5μL、10μL、25μL、50μL、100μL的六号溶剂标准品,密封后,得到浓度分别为0mg/kg、10mg/kg、20mg/kg、50mg/kg、100mg/kg、200mg/kg的基体植物油标准溶液。保持顶空进样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