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通经济129人力资源国有企业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及优化管理措施分析张玉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300091)一、前言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意味着我国的劳动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从现有的国内企业经济发展现状来看,很多国有企业在用工形式方面已经形成了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用工模式。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他们希望通过多元劳动用工形式促进灵活用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减少在招聘、薪酬管理、培训管理等多方面的用工投入。此外,通过多元化的用工形式构建,也可以促进非核心岗位员工压力缓解,有效减少企业用工风险,将劳动纠纷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二、国有企业现有的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目前,国有企业用工体制以编制为基本限制,由此形成了拥有真实编制的体制内劳动者和无正式编制的体制外劳动者的双轨制用工形式。基于这样的用工形式,国有企业中现有的用工形式包含了正式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借调工、外包工以及国际雇佣工等多元用工形式。1.正式工这类劳动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和企业签订长期的,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一种稳定、规范的劳动关系,在这样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受的待遇相对于其他用工形式也是比较优越的。正式工的特点也比较明显,他们一般年龄偏大,基本都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很多国有企业正式工的身份超然,他们的薪酬待遇水平也非常高。正式工中,相关劳动者工作能力存在明显的两极分化特征,其中:一部分正式工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地位高,是企业的骨干分子;还有一部分正式工在工龄方面有很大优势,但是在工作能力方面可能并不突出。2.合同工国有企业通过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在合同中规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一种权责结合的合法、规范用工形式。一般这种用工形式是通过公开招聘来建立的。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的用工需要,发布招聘信息,在应聘者中择优选取。结合企业现阶段以及未来工作开展的需要,国有企业可以和劳动者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这类合同工的合同工作年限一般在3~5年。就合同工的特点来看,他们的年龄层次有很大跨度,一般合同工专业性以及工作能力都是比较突出的,他们的劳动关系稳定性处于中层水平,相对于正式工低一些,相对于临时工以及劳务派遣高一些。这类劳动者在国有企业中的工作积极性高,整体工作效率也比较高。3.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是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由劳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