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推进基层便民效劳实施意见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效劳的意见,以及省、XX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基层便民效劳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把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效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便民、公开、高效、依法〞的原那么,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效劳中心,并确保高效运行,逐步将便民效劳向城乡社区(村)延伸,成立代办点,推行便民效劳代办制度。二、工作标准(一)效劳场所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在现有场所的根底上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好乡级便民效劳中心和村级代办点,乡级便民效劳中心要尽可能设在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或临近街道的地方,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效劳设施设立便民效劳中心,村级代办点要设在村两委的办公场所。乡镇级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村级不小于20平方米,办公环境整洁有序,要配备办公桌椅、、效劳、档案资料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以及一些便民效劳设施,工作窗口有明显的标示牌,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二)人员配备与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要抽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窗口工作,并充分授权。每个效劳窗口至少安排1名以上工作人员,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窗口正常运行。(三)工程进驻。原那么上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效劳和其他工程进驻便民效劳中心集中统一办理。便民效劳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效劳窗口,进驻工程应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方案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内容。各窗口对审批效劳事项通过制作便民效劳卡等形式公开工程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代第2页共3页办效劳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效劳制、文明礼仪制度、考勤考核、责任追究制等中心运行管理制度。三、运行模式基层便民效劳工作要切实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受理。群众向村级代办点提供申办事项所需的材料,由村级代办员将相关材料报乡镇、街道便民效劳中心办理,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便民效劳中心申办有关事项。承办人员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要当场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据,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的申请,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并解释原因。(二)承办。乡镇、街道便民效劳中心要认真对待群众申办事项,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后,要确定具体承办人,程序简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