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养护乡村公路工作措施意见一、养护管理目标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稳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到年底,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和资金落实,确保全市经登记的农村公路“有人管养、有钱管养、有效管养〞,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正常化、标准化;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根本到达路面完好整洁、排水通畅、行车平安、生态良好的目标,形成“畅通、平安、舒适、和谐〞的农村公路运行体系,有效提升农村公路效劳水平,实现“村村通路、路路通畅〞,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到达全省先进水平。二、养护管理职责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保障投入、确保畅通〞的原那么和“县XX县区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健全机构。(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开展规划,建立全市农村公路管理数据库,编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方案,监督检查方案执行情况,管理和监督省、市补助的养护资金使用,制定养护管理制度等。(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县道养护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组织协调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主要职责编制、实施县道养护方案,审核乡村道养护方案并指导、协调第2页共5页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受灾农村公路抢修工作,负责县道、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监督、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市)区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并根据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规模、等级及路况等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原那么上不超过5人(500公里以下配置2~3人,500公里以上配置3~5人),且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是专业技术人员。机构人员为事业编制,工资及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列支。(三)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乡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