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研究【】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亮点。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根本框架,一些地方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不仅面临着思想观念方面的障碍,还遭遇了很多现实制约和制度掣肘。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要明确公开对象、主要内容、公开时间等;在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要建立信息申报机制、信息核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并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关键词】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研究;【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23)03―020236―0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制度亮点。2023年,XX省委组织部联合XX县区委组织部,抽调专人成立课题组,组织专家学者和市、区局部领导干部进行座谈讨论,在全市范围内对120232名局、处、科级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的根底上,形成此调研报告。一、国外新任公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开的根本情况及经验启示(一)根本情况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特定人群对其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如实申报的制度。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根本形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有“终端反腐〞之称。本文主要从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报方式、公开管理、法制第2页共10页建设五个方面,对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进行梳理。1.申报主体。财产申报的主体在各国、各地区有很大差异。其中涉及公职人员类别、申报者关系人两方面问题。可分为三类情况:第一类集中于政务官,如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层次较高的官员,而对普通公务员不做申报财产的硬性要求,日本、英国、美国等属于这类情况;第二类集中于事务官,要求行政系统中的普通公职人员申报财产,而不涉及民选政治官员,如新加坡等;第三类是要求所有公职人员统统申报和登记,如俄罗斯、菲律宾等。关于申报者关系人的问题,多数情况下,被要求一同申报的包括配偶或事实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等家庭成员。2.申报内容。财产申报的内容与所在国家的经济开展水平,尤其是市场经济发育水平和金融活动的复杂程度有关。如:法国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