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一)一、目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经营药品平安,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二、依据。国家药监局药品召回管理方法(局令第29号)。三、适用范围。本公司经营的须召回的药品。四、内容:1、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平安隐患的药品。平安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平安的不合理危险。2、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响、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平安信息体系。(1)建立药品质量平安信息反响记录,将信息及时反响给有关部门。(2)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花纹路的可溯源性。(3)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药品质量平安信息收集、汇总和处理,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平安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4)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平安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并通知使用单位召回售出药品,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药品平安隐患的调查与评估:(1)公司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平安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2)药品平安隐患调查的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包括:a、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种类、范围及原因。b、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第2页共3页法用量的要求。c、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d、可能存在平安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e、其化可能影响药品平安的因素。(3)药品平安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a、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b、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c、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d、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e、危害导致的后果。4、实施“召回制度〞的药品包括三大类。一是养护发现的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不稳定,可能有质量隐患的药品;二是由于印刷校对等原因,造成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三是企业确认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的药品;四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施的药品召回。5、公司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启动药品召回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