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苑AcademyAcademy0引言2022年11月,OpenAI发布生成式预训练语言模型ChatGPT,这一技术在国内外社交媒体上被广泛讨论。AI在内容生产领域的应用更进一步从技术理想走向商业现实,有些机器生成的“作品”在外观上已经非常接近甚至不输人类作品。以ChatGPT为代表的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生产出的“作品”是否具备创造性?未来AI生成的大量文章、小说、绘画作品是否应该像人类作品一样被法律保护?传统的著作权法体系以保护人类智力成果为中心,尚无法很好回答AI生成内容的相关版权问题,而探讨生成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1我国司法实践与AI算法生成内容独创性问题1.1我国司法实践倾向于肯定对AI算法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的进步,AI的算法逻辑越来越趋近人类智力活动,在内容生产领域AI算法的作用也由单纯的辅助性工具向具有独立自主性的创造机器进化。司法领域就面临AI创作带来的版权保护方面的新问题,在国内为数不多的案例中都倾向于肯定对AI算法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北京菲林诉某平台的科技案,法院认为涉案文章(原告利用威科先行库选定关键词后使用“可视化”功能自动生成的分析报告)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具有一定独创性,但同时否认了软件研发者(所有者)和软件使用者在文章自动生成过程中存在用户思想、感情的独创性表达,进而否定涉案文章为自然人创作的作品。从判决上看,法院认可了原告涉案文章系法人作品的主张,最终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判决被告败诉。不得不说该判决虽然认可了AI生成的文字内容为法人作品,但在判断文章是否具有独创性这一关键要素上的逻辑是矛盾的。另一则被称为全国首例认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构成作品的生效案例中,法院认为涉案文章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AI算法生成内容独创性与法律保护问题探讨□文田林川杜薇摘要:AI算法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既是值得研究的学理问题同时也涉及商业应用,当AI产物可以如同自然人或法人作品一样产生市场价值时其版权问题会更加凸显。当前国内并未在立法层面回应人工智能及其创作物的权利归属和法律地位问题,相关司法实践案例也较少,因此尚无妥善方案弥合这一法律漏洞。本文拟在分析我国司法实践案例的基础上,综合不同著作权法体系关于作品独创性的判断标准对AI算法生成内容是否具备独创性及其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人工智能;内容创作;著作权;独创性30ChinaInternet互联网天地学苑Academy的选择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