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月刊)2023年第3期(总171期)46财务管理●Financialmanagement合同是企业规范经营的表现,不仅是其开展各类经济活动的前置程序,更是其合法利益的必要保障。本文基于“业财融合”视角,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一、“业财融合”合同管理流程(一)事前参与“业财融合”的视角下,国企财务人员可以通过参与合同洽谈、订立早期介入业务,既有利于分析、判断经济业务的本质,做好基本会计核算工作,避免只能事后被动接受已发生的经济活动结果,更可以发挥财务人员的专业所长,如在参与经济业务讨论时、在价格谈判过程中,提供财务视角的建议(如介绍机会成本的概念、拓宽广义成本的范围),确保本企业在谈判过程中获得合理的利润与利益,掌握商业谈判的主动权。在合同金额确定方面,近些年来我国财税政策变化频繁,特别是全面实行税改增政策后,基本税率已发生过多轮调整,近年又因为疫情原因,国家出台大量减免、优惠税收政策。实务中交易双方往往洽谈初期所涉及的业务适用某一基本税率,真正落地实施需要开票发生收支时,税率已有调整。因此,财务人员更需要及时将此类信息传递给合同订立者,为后续合同执行留有空间。财务人员应建议业务经办人员采用有利于本企业的合同,尤其是类似“如国家税率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税率执行”等关键内容。同时针对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业务人员也应积极作为,主动要求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价款中详细注明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及含税总额,避免数额理解上产生歧义。某些特殊业务如享有行业税收优惠,财务人员在合同洽谈期间需要提前了解情况。财务人员在前期就可就合同约定中交付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基本税率还是简易征收率等细节进行确认。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深对业务的理解,可以利用最新的财税政策,从税务筹划、纳税抵扣等角度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让财务岗位发挥更大的作用。国有企业因涉及国有资本,在转型过程中更需要特别关注这些合同约定事项,这也是各级巡视、检查、审计等重点关注的内容。合同签订从侧面也可以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精细度及内部管理水平。(二)事中控制合同履行过程处处体现财务方面的管理,财务人员对其有效的管理体现在收支发生时。如核对往来票据是否与合同约定的票种、数额、税率等一致,收支发生时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期限。判断收支条件是否已达成,实质上考验财务人员对某一特定业务的熟悉与把握程度,反映财务人员的“业财融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