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一文学不论就其存在方式还是社会影响来说都是整体的,它能把人的认识、情感、意志、心灵和行为统一起来而给人以全身心的滋养。但以往流传的文学观念由于受近代哲学分析的思维方法的影响,不是按“再现论”“表现论”,就是按“形式论”“存在论”的观点来看待文学,把作为整体而存在的文学给分解了,使我们对文学的理解停留在“知性的抽象”而不能上升为“理性的具体”。我们提出“人生论文学观”,就是为了使文学研究的内容重新回归整体的文学,使“文学是人学”不只是一个空泛的口号,而能落到文学的实处。何以能够这样?这是由于“人生论”不同于一般所说的“人学”,更非人性论所研究的人的自然本性;它不仅把人看作是感性与理性、个人性与社会性统一的人,而且还是处身于一定现实关系中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唯此,我们对文学才会有真切而深刻的理解。这是我自新时期以来长期思考所获得的启示。下面,我想就把我认识过程的思想轨迹写出来,以求得到学界同仁的批评和指正。我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是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反映论”文学观。我认为这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现象不可能是主观自生的,说到底是对社会存在反映的产物。虽然文学反映的对象不只是限于外部世界,还包括作家的内部世界,不只是现实世界存在的东西,还包括作家想象和幻想所虚构的东西,但深入分析下去,其根源毕竟还来自现实。所以我认为当年学界流传的“只有推倒反映论,才能使文学理论获得新生”这种观点不仅是片面的,而且也是错误的,是由于把反映论混同于摹仿论所造成的误解。但也不否认我国以往流行的反映论文学观对文学的理解确实存在着直观论和机械论的倾向,表现为只讲客体不讲主体、只讲再现不讲表现、只讲反映不讲创造。针对这些弊端,我把自己探索的目的确定为“立足反映论而又超越反映论”,以求对文学的性质的认识在认识论文艺观基础上又有所推进和发展。我迈出的第一步是引入心理学研究的成果,从作家反映生活不同于一般意识形式的心理机制入手,反对传统反映论文学观把反映的内容只是局限于认识,将凡是由客观现实所引起的人的内心活动,除了认识之外,还包括情感和意志,都看作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文学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社会意识形式,其原因就在于它是以作家的审美情感为“人生论文学观”刍议——关于推进中国文学理论建设的思考王元骧内容提要“人生论文学观”在传统认识论文学观的基础上引入实践的观点,把作为文学对象的人看作既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