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关于“真实病情〞的讨论_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编者按:自本刊今天第3期(5~6月号)开展“你希望医生告诉你真实病情吗〞的讨论以来,不少读者纷纷来信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将局部有代表性的来信摘登如下。卢雅芬(教师):我不欢送“伟大的谎话〞我认为,在治疗活动中,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是一种合作的关系。病人应该尊重医生的意见,听从医生的指导;医生也应该尊重病人的选择。医生不是神,也会犯错误。病人要求了解真实病情并参与治疗,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失误。我希望医生告诉我真实病情,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人应当直面人生,包括疾病乃至死亡。如果我患了不治之症,在了解真实病情后可以把有限的生命安排好,以免带着遗憾辞别人世。因此,我珍惜自己作为病人的权利,我不欢送“伟大的谎话〞。陈文(干部):两者并不矛盾医生既要尊重病人的权利,将真实病情告诉他们,又要对病人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这两者其实并不矛盾。为了尊重病人的权利,医生应当告诉病人真实病情,并耐心地说明所选择的治疗方案的利弊。但在这同时也要贯彻医疗保护原那么,不要使病人受到过大的刺激,更不能在知情同意的过程中给病人造成心理上的负担。总之,要掌握好“度〞以使病人勇敢地面对现实,明智地作出选择。给病人以生的希望,是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应在这一前提下采取最有利于病人的做法,使尊重病人权利与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王纳伟(大学生):不应该指贵医生除了所谓“大彻大悟〞的人,谁能在听到自己患有晚期癌症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呢许多病人常常因此而心理崩溃,并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因此,医生采取暂时隐瞒病情的手段,是有利于病情转归的。医生并没有侵犯病人的权利,而是对病人饱含着爱心。如果我患了病,医生没有告诉我真实的病情,我想我是会理解医生的。反之,如果医生在我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向我通报一个极其严重的病情,我在心理上一定难以承受,说不定还会对医生产生一种怨恨甚至敌对的情绪。因此,对好心的医生不应指责。付志英(技术人员):从我的亲身经历说起我自幼体弱多病,数十年来不断和医生打交道。每当我走进医院大门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希望医生查清病情后及时告诉我,以便我配合医生战胜疾病。实际生活中,多数医生是能满足我的要求的。1987年初,我因腹痛、胃肠痉挛、腹胀如鼓,从太原转诊到北京。看到医生们个个面有难色,我断定碰到麻烦了。于是,便鼓励医生把真实病情告知于我。医生告诉我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