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制度主义的主要流派及其观点【】新制度主义是当代西方政治学的一种新理论,本文主要在综合前人观点的根底上,阐述新制度主义的三个主要流派及其主要观点。【关键词】新制度主义;制度;流派新制度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80年代形成和开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政治理论,其内部流派众多。如盖.彼德斯把新制度主义分为标准性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实证制度主义、经验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国际制度主义7种。克拉克教授认为新制度主义只有两个流派或两种分析路径,即以行动者为中心的新制度主义和以结构为根底的新制度主义。而在学术界最普遍被接受的分类方法是由彼得.豪尔和罗斯玛丽.泰勒提出的把新制度主义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三个流派。(一)历史制度主义理论界关于历史制度主义内容的讨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有学者认为“制度是与组织和正式组织所制定的规那么和惯例相连的。〞[1]其范围涵盖宪政秩序、官僚体制内的操作规程和对工会行为起管制作用的一些惯例。也有学者认为“制度变迁一般来说可内生地归因于制度本身的运动所引发的变迁。更进一步说,制度变迁也可归因于技术变迁,政治变迁和观察到的组织失灵。制度变迁也可以由人口的增长而引发。〞[1]但是制度变迁是渐进的,是在既有的制度根底上的创新,而非对制度作全面的理性设计。还有学者认为,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性,而路径依赖“由所获得的知识和信息、规模经济和与现存组织相联系的范围、合作的失败,以及分配问题而引发。〞[2]彼得·豪尔与罗斯玛丽·泰勒认为,历史制度主义具有四个明显特征:(1)它倾向于在相对宽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与个人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2)它强调在制度的运作和产生过程中权力的非对称性;(3)它注重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开展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意外后果;(4)它关注将制度分析和能够产生某种政治后果的其他因素的整合研究[3]。(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将理性选择与制度研究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流派,有学者认为理性制度主义主要有三大结论:(1)理性制度主义把政治视为集体行动的困境,当每个个体采取行动以实现个人偏好的最大化时却可能产生对集体而言为次优的结果,造成这种两难的原因是缺乏推动人民合作以实现集体目标最优的制度安排;(2)制度的存在就是因为它具有保障个人需要和减少这种保障费用的功能,在政治交往活动中行为者相互达成契约,形成标准,目的是从合作中获得收益实现双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