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上墙卫生制度1.凡在本学校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效劳员、洗碗工、采购员、保管员、食品平安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体检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健康体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统一保存,以备查验。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平安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4.学校食堂应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记录。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平安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平安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5.食品平安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学校食堂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6.食品平安管理员应按要求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7.食品平安管理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平安培训方案,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各类餐饮食品平安知识培训。8.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及规章,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平安标准和食品平安知识,岗位职责和本单位制度等。9.食品平安管理员应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平安培训档案,将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情况记录、考核结果及人员培训合格证归档,以备查验。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用〕具洗消间或专用区域,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供餐需要。2.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臵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3.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臵2个专用水池,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施设备混用。4.用于清洗餐〔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平安标准和要求。5.清洗方法〔1〕刮掉沾在餐饮具外表上的大局部食物残渣、污垢。〔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外表。〔3〕最后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6.消毒方法〔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2〕红外线消毒时,餐饮具应立式放臵,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30分钟以上。〔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