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发〔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06-23【生效日期】2023-06-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法发〔2023〕1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就全面加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1.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贯彻中央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开展。为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开展,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法律的手段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2.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阔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对于洁净的水源、清新的空气、平安的食品等良好生态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要求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为中华民族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