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7页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范文一:企业负责人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平安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方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平安检查,工程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平安生产和带班平安检查。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平安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平安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工程负责人是指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工程经理不得随意变更。第七条工程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平安生第2页共27页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第二章职责第八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方案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生产状况,以及工程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2、检查分公司、工程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平安生产疑难问题。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方案,并催促实施。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平安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2、检查工程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具体协调、解决工程部平安生产疑难问题。第十一条工程负责人带班职责:1、工程负责人是工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第3页共27页产制度负责。2、将平安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平安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