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那么下科研事业单位转企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和应对摘要: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科研事业单位转企成为顺应时代开展的大势所趋。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政策文件,为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明了方向。科研事业单位的改革能进一步激发单位的内生增长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本文以转企后科研事业单位收入确实认为切入点,基于目前新出台的收入确认准那么,分析了两种制度下收入确认的差异,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关键词:新收入准那么;事业单位转制;收入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ki.1672-3198.2022.20.063科研事业单位转企的根本是实现从事业单位治理模式到企业化经营的转型,建立产权清晰、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科技型企业,对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增强企业实力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企业性质发生改变,在改革过程中企业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尤其是财务管理依据的制度不同,转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而收入作为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更是利益相关者关注的焦点。随着新收入准那么的逐步应用,将会给转企后的科研事业单位带来新的影响。1新收入准那么的特点在经济活动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为保持与国际会计准那么趋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财政部于2022年7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那么〞)。新收入准那么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1.1以合同为主线,关注经济业务实质新收入准那么确实认和计量紧紧围绕合同展开,注重经济业务实质,以合同为主线贯穿在交易的发生及收入确实认、计量和列报。在收入确实认过程中采用“五步法模型〞进行交易分析,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五个步骤。企业同时还要动态的分析合同的变更、合同未来现金流量取得的风险和时间分布。除此之外,对于在同时或者相近的时间里与客户先后订立了多项具有相同经济实质的合同,新收入准那么规定可以合并处理。1.2以资产负债观为理念,注重可持续开展资产负债观的视角始终贯穿在新收入准那么确认收入过程中,引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概念,将企业根据合同拥有的权利确认为资产、承担的义务确认为负债。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是企业创造收入的来源,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