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内部监督指导方案为进一步稳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平安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方法,依据市财政系统2023年内部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及市财政监督检查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23年度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二、检查时间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23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3月5日—3月30日。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23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23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根底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平安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平安,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一)检查的方法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二)检查的步骤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23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根底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