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管理(GA654-2023)等有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应到达如下标准。一、认真履行消防平安职责(12分)(一)建立消防平安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3分)(二)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平安管理人员。(3分)(三)建立消防平安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2分)(四)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2分)(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分)二、健全消防平安管理制度(20分)(一)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要健全完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平安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平安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平安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平安内容。(8分)(二)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应安装电气火灾预警系统;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人员密集场所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平安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8分)(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平安根本情况和消防平安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平安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4分)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29分)(一)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4分)(二)平安疏散设施管理标准、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平安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平安出口,不得遮挡平安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