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鉴于:1.甲方共持有股公司(下称公司)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现甲方愿意将其所持有的股国家股转让给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2.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的出让股份。为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定义公司:指公司登记公司: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让股份:指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份中的部分国家股共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签署日: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日。交易完成日:指登记公司将出让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第二条股份转让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公司股国家股中的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出让股份2.2乙方购买的出让股份应包含该股份所附带的所有的股东权益,并且出让股份不附有任何担保权益。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条件3.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出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以年月日经审计的账面数为准)基础上溢价30%。3.2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行为获得国家财政部的批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3.1条规定的转让价格完成股份转让3.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用于上述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与上述3.1条所述股权转让价款等值的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拥有的资产(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部门确认的资产数额为准)。3.4双方确信本协议项下的出让股份的交易条件是真实和公平的。第四条保证4.1甲方在此向乙方保证:4.1.1甲方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4.1.2甲方是出让股份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甲方已缴纳了足额的认购股份款项(或已投入了足额的资产);以及4.1.3出让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集中托管手续。4.2甲方进一步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无遗漏的;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后直至股份交易完成日之前无恶意举债;其资产、负债及业务无重大不利变化。4.3甲方进一步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在上述出让股份上未设有任何质押、担保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也未作出导致在交易完成后影响或限制乙方行使权利的行为。4.4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4.4.1乙方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4.4.2乙方具有签订与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与授权,并且直至交易完成日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