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2004如何建立用藥安全之觀念3/17/2004什麼是藥物?何謂藥物:凡能預防、減輕或消除人體疾病症狀之發作,以恢復正常生理機能或增強體內某種機能,或用以協助病狀之診斷的物質或混合物稱為藥物。藥物包括藥品及醫療器材。―『藥即是毒』、『藥可以治病,亦可以致病』,這是『一體兩面』的觀念。3/17/2004藥品分級制度藥品分級的實質意義在於強化藥品的管理,依藥品的安全性加以管理。處方藥指示藥成藥藥效強烈中等緩和購買方式持有醫生處方箋,請專業藥師給藥不需處方箋,於藥局內購買於一般超市(乙類成藥)或藥局(甲乙類成藥)等自由選購指導用藥方法藥師依照醫師的處方給藥,藥師指導用藥方法藥師指導藥品說明書上的使用方法依藥品說明書上用法、用量使用3/17/2004成藥凡藥品作用緩和,耐久儲存,使用簡便、並明示其效能、用量、用法,標明成藥許可字號,其使用不需要經醫師或藥師(生)指示使用者,皆是【成藥】―治療感冒各種症狀的綜合感冒藥,治療消化不良的胃腸藥,治療疼痛的止痛藥,治療發燒的退燒或解熱藥,及止瀉藥、便祕藥、痔瘡藥、皮膚藥、眼藥、治暈車船藥、補充體力、消除疲勞的綜合維他命等。3/17/2004指示藥凡藥品藥性溫和,需要經醫師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者,即是【指示藥】如大部分之胃腸用藥、綜合感冒藥,其僅能於藥局或藥事人員執業之處所經藥師或藥生指示下使用。3/17/2004處方藥凡藥品使用過程如同限制性藥品,需由醫師監督使用,開立處方再經藥師(生),確認後調配之藥,即是【處方藥】如安眠藥鎮靜劑及抗生素等,皆需有醫師處方才可取得之藥品。3/17/2004藥品的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3/17/2004藥物之不良反應過敏反應副作用3/17/2004什麼是副作用?什麼是過敏?通常可由藥物本身的藥理作用推斷其副作用是屬於無害的,一般叫副作用。不明原因的副作用我們稱之為過敏或特異體質。過敏應立即就醫,而無害的副作用通常於停藥後會自然消失。換句話說,服藥所產生的不適症狀若有共通性就是藥物本身的副作用,若是無共通性,是個人特有的,就是屬於各人特異體質或過敏。3/17/2004過敏有那些症狀?如何處理?皮膚症狀如搔癢、蕁麻疹(藥疹)是最常見之過敏反應。其他症狀尚包括有發燒、關節痛、鼻炎、胃腸障礙、氣喘、呼吸困難、休克等。只要一發生過敏,應立即就醫接受檢查。找出病因(原因),確定哪些藥或是成藥中的哪些成分造成過敏反應。然後再牢記下來,注意以後不要再服用此類成分的藥,是最有效解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