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减少和防止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切实加强局乡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审计对象1、县直部门、单位分管经济、财务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第三条审计的主要内容1、县直部门、单位分管经济、财务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2)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3)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4)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5)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6)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7)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主要审计负责的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收入、虚列支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税收收入情况。重点审计完税凭证,检查有无虚增税收问题;(3)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4)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5)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6)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7)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8)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审计内容:第2页共2页(1)任期内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问题,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公有财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发放资金、津贴、补贴和实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问题;(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离职时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4)代上级部门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效益情况;(5)任期内配发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