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印证证明模式是在我国司法实践经验下的总结出来的,它遵循客观事物存在的规律,符合我国诉讼认识规律以及符合我国刑事审判实践。它的出发点是十分善良的,它要求孤证不能定案,追求客观真实的事实真相。它本身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有效性的约束条件,在实践运用中却还是产生不少冤假错案。本文在对我国印证方法的形成原因和特点、印证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约束条件,对印证方法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然后提出了印证方法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有效应用,注重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充分重视辩方提供的无罪证据,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我国现阶段进行印证方法的改革不是无的放矢的,是有条件支持的,这些条件是证据事实观的变化,证明标准的调整,司法责任制的推进以及我国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庭审实质化改革。而改革方法是坚持印证方法为主导,以自由心证为补充;注重追寻证据来源,发挥验证功效。关键词:印证方法;自由心证;证明标准;印证证明模式绪论研究该课题的依据在于印证方法的确是适合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证明方法,它经历了刑事司法证明的实践性检验,也符合我国的刑事诉讼现阶段的需求,它在刑事司法证明中是一种合理可行的方法,其本身具有着存在价值,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在理论上也存在问题,如对印证方法适用的约束性条件缺乏理解;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冤案错案的产生。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解决,那么长此以往会动摇到我国司法公正,产生各种问题。因此笔者选择了这个课题,探究印证方法在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中的适用,找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方法。本课题的研究内容,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是对我国印证方法的形成原因和特点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印证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约束条件,从这两个方面对印证方法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最后提出了印证方法在案件事实认定中的有效应用。第四章主要探讨了我国印证方法的实践反思和改革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与成果:在我国国内,印证证明作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的最重要的证据法原则,自提出以来就争议不断。龙宗智教授在2004年提出了,印证模式是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模式,也对印证模式的形成原因、特点、意义以及困境进行了论述。在这之后,这个理论在学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并引发了学者等人对其进行后续研究,但是基本上都是在比如此基础上进行研究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