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村普法问题社会调查报告我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扬教育规划,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农村法律学问极大普及,农夫法律学问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进一步转变,法制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打下了坚实的根底。但在经济进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特殊是偏远山区,普法教育照旧存在诸多难题。特殊是局部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当前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着“四难〞:一是生疏难统一,一些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夫学法主要是为了让农夫听话。当看到农夫学2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而觉得农夫学了法后不好管,认为农夫还是不学法才好管;还有的基层干部擅长断章取义,把普法当成“有用教育〞,只普及与农夫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法律学问却视而不见;有的农夫那么认为学法是司法部门的事,只要不犯法,学不学无所谓。二是人员难集中,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夫在大局部时间里忙于耕种,农闲时外出务工,因而人员难于集中,普法的时间难以支配。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大多数农夫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乐观性,使普3法效果难以保证。四是经费难保障,农村普法经费严峻缺乏,缺乏起码的宣扬器材和阵地,有的连根本的法律教材都无经费印制和购置,致使普法工作难以开展。造成农村普法工作“四难〞现象的主要缘由是:其一是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个别村干部中存在着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这种不良倾向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很多农村干部群众照旧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生疏缺乏。其二是执法不公现象挫伤了农夫学法的信念,普法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目前在局部乡村中司法、执法环境照旧较差,严峻存在着执法4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使一些农夫群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疑心和动摇,进而失去了学法的信念,已取得学法成果也难以稳固。其三是枯燥单调的方式方法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化。一些地方没有依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延包、税费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新状况实行新的普法形式,而照旧沿用传统的上大课、放播送、搞宣扬栏、照本宣科等普法模式,这明显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其四是农夫文化素养相对较低,也降低了普法效果。当前农夫的文化素养照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