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大监督项目审计调研报告为了加强和标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和投资效益,年4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通过了?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法?(省政府145号令),其中: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报告〞。由此可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项目经济效2益的审计评价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时,也给人大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审议监督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我国公共财政的改革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配套制度尚未建立,外部环境还不够完善,人大对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在具体实施中特别是在基层的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尚待完善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本文试就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一、充分认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现状、存在问题是搞好人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审议监3督前提〔一〕审计的现状1、审计相关法规的缺失近年来,审计署及各级审计机关先后公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准那么和法规,但只是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其规定的比拟原那么、抽象,不能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对发现大量的建设管理问题如何界定的法律依据还比拟模糊。42、政府投资审计的力量缺乏随着政府公共财政投资的不断加大,对投资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审计、根本建设财务、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法律、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懂得从审计的角度敏锐捕捉问题,运用综合知识,掌握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但目前,审计部门具有这种能力的人员少之又少,具备资质的工程专业人员也严重缺乏。3、建设项目审计的手段落后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无法采取先进的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5程的检测资料主要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对工程隐蔽签证不实、虚签、多签工程量的鉴证问题,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