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救灾工作方案地震是一种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的自然灾害。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防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防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为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切实做好地震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医疗救护组负责灾区医疗救护的调度、组织、实施;抓好医疗机构医疗队的组建,落实急救车辆、药械,确保一旦发生灾情、疫情,迅速组织医疗队赴灾区、疫区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病治病工作。区医院负责医疗救护组工作,救护组下设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两个小分队。驻区二级以上医院均为防震救灾与医疗救护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搞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小分队组建,并配齐急救药品、器械,落实好急救车辆。(二)疫情处置组负责组织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灾区的消毒处理及技术指导,协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卫生防疫组下设消杀组和流调组两个小分队。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疫情处置组以及小分队的组建工作,并明确各小分队的职责。(三)爱国卫生组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及救灾防病工作用车辆;对灾区的灭蚊蝇、灭鼠等消杀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区爱卫办负责爱国卫生组工作。(四)卫生监督组卫生监督组负责灾区开展对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组的组建和工作开展。二、防震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卫生局接到突发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情报告后,在区防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病工作。1、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灾害程度以及受灾地点,立即组织不同规模的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疗救护力量,按照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救治。(1)组织实施现场急救和伤检分类。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在脱险的同时进行检伤分类。经初检把人员分为四类:已死亡的人员左手腕挂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