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建立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为目标,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坚持依法管理、标准管理、源头管理,突出制度创新,注重标本兼治,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保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交通平安畅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二、工作目标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下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实现治超管理制度体系根本完善、路面执法监控网络根本形成、源头监管机制初步建立、经济调控手段逐见成效、行政执法队伍根本稳定、经费装备得到有效保障、执法环境得到改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有效控制。自2023年开始,30%以上恶意超限超载运输下降到3%以下,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标准,公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路公共平安得到进一步保障。三、职责分工(一)交通部门1.对货站、码头、卸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运输等货物集散地进行源头监督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装载;2.调整运力结构,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3.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非法货运配载运输企业信息;4.固定式治超站点的选址、建设和运营管理;5.路面查处非法超限车辆,并实行信息抄告;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二)公安部门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2.路面查处非法超载运输行为,并实行信息抄告;3.维护治超现场交通及治安秩序;4.打击暴力抗法、阻扰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三)发改、经发部门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及产品。(四)工商部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五)质监部门定期检定超限车辆检测计量设备,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六)平安监管部门依法对重点货源企业实施平安监管;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七)价格部门指导监督超限超载治理中收费政策的执行,进一步落实超限超载车辆卸驳载、货物保管、停车等收费标准。(八)财政部门将治超建设、维护、管理和运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审核超限超载治理的有关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