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街道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标准殡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社会风气,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殡葬法规政策为依据,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殡葬事业开展的需要,坚持依法行政、属地管理,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堵疏结合、标准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大力推进散葬坟墓整治,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打造XX美丽家园。二、目标任务到2023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街道境内公路、河道沿线、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居民居住区、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两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散葬坟墓整治工作〔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进一步标准全街道骨灰安放秩序,推进殡葬改革,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三、实施主体按照行政管辖范围,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由各村〔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工作步骤此次散葬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一〕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5月中旬〕。开展全街道散葬坟墓调查统计工作,全面摸清全街道散坟情况。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专门组织人员调查,详细掌握区域内散葬坟墓根本信息,做到底数清、数据实。〔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月〕。宣传部门和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室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殡葬改革和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殡葬观念,营造浓厚的殡葬改革气氛。〔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5月〕。“两沿六区〞散葬坟墓整治工作,要坚持“平迁结合,以迁为主,迁有去处〞的原那么,实行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步实施:至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街道境内公路和主要河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坟整治,以及其50米范围内无法绿化美化公墓和旧坟地的迁移。至2023年4月底前,完成全街道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区、居民居住区、工业集中区“六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坟整治,以及“六区〞可视范围内的公墓和旧坟地的绿化美化。〔四〕检查验收〔2023年5月〕。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村〔居〕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街道散葬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结束后,街道散葬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居〕散葬坟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两沿〞散坟整治工作验收时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