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按照依法办事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选举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为促进农村经济开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方法步骤(一)准备工作阶段1、搞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对任期届满的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群众公开。离任审计工作由县农经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对村级财务管理意见较大的村,直接由县农经管理部门负责审计。2、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县民政部门负责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进行集中培训;乡(镇)负责培训指导选举的其他人员和村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选举根本原那么及各阶段具体操作标准。3、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7人组成,具体职数设置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村人口1500人以下且仅有3个以下自然屯的,设3人;村人口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村人口3000人以上或者有6个以上自然屯的,可以设7人。确定职位选举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位可以参照以下标准设置(以5人为例):主任、财经委员(即村会计兼文书)、治安调解委员(拟推荐为村民兵连长)、妇女委员兼方案生育委员(女,拟推荐为村妇代会主任)、文教卫生委员(30岁以下,拟推荐为村团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设置3人或7人的,上述职位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兼职)。(二)组织实施阶段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1)村民会议推选。召开18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进行表决,获得相对多数的赞成票始得中选;也可以采用流动票箱到各户接受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村民小组推选。根据村民小组数量和规模,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数量并合理分配到每个村民小组。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