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XX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气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根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那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区成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领导任副组长,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每年至少召开领导会议两次以上,传达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分析和协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措施。2.做好预警排查工作。全区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区镇、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困境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指因法定监护人监护缺失、家庭暴力、家庭矛盾等原因得不到适当监护的,因法定监护人服刑、重病、遗弃等原因造成无人监护的,因家庭困境面临辍学和失去根本生活保障的,其他因被拐卖、非法雇用、成心伤害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和流浪未成年人)实施动态排查预警,做到应急响应、主动介入、积极干预。区镇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预警巡查,由政府工作人员、公安民警、城管队员等人员组成;村(社区)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预警巡查,由村(社区)工作人员、民警、热心市民和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区镇和村(社区)的预警巡查要形成动态机制,分别在辖区范围内通过重点走访、街面巡查、跟踪随访等方式,随时掌握新增或困境程度发生变化的困境未成年人、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及动态变化情况。主要责任部门。各区镇、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