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编号: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实际出资人〕:身份证号:乙方〔名义出资人〕: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或入股〕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一、公司根本情况1、公司系出资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2、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人民币元。3、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当有限责任,并承当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目标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当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公司%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2、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权利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