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优化与完善朱淦华摘要: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仅仅是劳动法律制度中一个具体而微的构成局部,它的任务就是要维持劳资双方相对平衡的劳动关系,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开展与繁荣。本文分析了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含义与特点,并就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优化与完善提出了个人的一些初略的想法与建议。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特点;优化随着劳动关系及各种社会关系的开展,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所存在的缺陷日益明显。单方解除是劳动合同最为重要的解除方式,对劳动关系双方,尤其是对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影响甚大。在民事合同立法中,为了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为了鼓励交易和有效利用资源,世界各国对合同解除都做出了严格限制。本文就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做初略的分析与研究。一、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含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协议解除〞;二是在法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以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为前提条件,是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阻却劳动合同存续的一种意志行为。一般规定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或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的特征1、单方解除是劳动关系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途终结双方劳动关系。对于定期合同而言,是在合同目的完全实现之前,并且合同当事人双方仍具备法律资格时终止,而不同于因合同目的完全实现或合同当事人丧失法律资格而终止。〞2、行使解除权必须依法进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涉及合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没有约定的情形,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由于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是在当事人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法律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当事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没有实现或者仅是局部实现,易于给另一方造成影响和损失,所以相关法规规定,惟有在解除权的法定行使条件成就时,才可行使。如果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是依法进行,那么解除方就要承担违法或违约的责任,违约方因此还要依法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的补偿或赔偿。3、主体的人身性特征是单方解除制度形成的重要原因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合同主体具有极强的人身性特征,即劳动合同在确立劳动力、工资给付的财产关系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支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