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根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有保障的贫困户,在入户采集信息的根底上,严格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实施退出。2、贫困人口新纳入和脱贫户返贫。对符合贫困标准和条件,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在入户采集信息的根底上,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新纳入和返贫人口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口。3、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婚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婚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填写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根底信息。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相关信息。4、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2023年度当年脱贫户需要采集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附件4)。5、地理位置信息。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app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户(包括未脱贫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识别户)地理位置信息。信息采集结束后,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和更新。二、工作进度安排我镇将按照以下时间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问题整改工作。(一)发动培训。9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脱贫集中攻坚指挥部。10月10日,召开发动培训会议,对镇帮扶责任人、村相关人员进行发动部署并开展业务培训;实行村户全覆盖包保,镇科级干部包村全覆盖,村两委成员包贫困户全覆盖,对所包村和贫困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行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1日至10月14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脱贫、新识别、返贫,贫...